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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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的紧急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2-10  发布人:杨健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    近日我市某高校教师假期从外省接触感染新型冠状病毒,回青后随即发病确诊,给疫情防控造成了很大风险。鉴于此类案例,结合近期上级要求,现就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,落实防控任务,强调以下要求:

一、确保信息精准

1.学院、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靠上抓、亲自抓,明确告知师生员工准时准确上报防控信息是法定责任,对迟报、漏报、瞒报的将追责问责,故意瞒报的将追究法律责任。

2.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要分级分类、逐一落实、责任到人,确保精准掌握每一名师生员工的经历、位置、动态等情况,做到人员无遗漏、轨迹可追溯、防控无死角。

二、严格返青纪律

1.按照上级通知,2月底之前学校不开学,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。

2.教职工原则上2月24日前无必要工作者不要返青,确有需要返青者务必排除与疑似、确诊病例密切接触风险,确保自身健康的基础上,征得学校或学院同意后,方能以最安全的方式返青;返青后请自觉居家隔离14天。

3.在湖北省等重点疫区的教职工,要严格遵守疫区人员流动管理规定,待相关条件允许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返青;从湖北省等重点疫区返回或返回途中有接触传染源可能的,返青后要按要求向所在地街道、社区和学校报告,并接受14天强制居家隔离。

三、遵守防控要求

    师生员工要自觉服从当地防控管理,认真学习防控知识,居家自我防护,非必要不外出,不到人员密集场所,倡导由一名家庭成员间隔一定时间外出采购必要的生活用品,外出严格做好防护措施。

    疫情防控关键时期,希望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防控期间的各项纪律要求,不恐慌、不焦虑、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坚定信心、科学防控、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!


青岛理工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
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0年2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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